部门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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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信访工作办公室、信访工作办公室作为学校信访工作综合协调和信访接待受理的办事机构,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统一领导下,协调、指导和监督全校的信访工作。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以及吉林省委省政府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

(二)负责受理上级部门、学校交办的信访事项和师生员工及群众反映涉及本校的信访问题;

(三)牵头负责并协调、指导、监督各部门、各单位处理、解决全校信访积案和历史遗留问题,对相关部门、相关单位逾期未结或久拖不决的信访问题提出限期结案的要求;

(四)牵头负责并协调学校相关部门(单位)处理突发事件和集体上访,并及时向学校及上级部门报告重大紧急信访事项;

(五)负责组织开展信访督查督办和责任考核工作,督查督办常规信访事项和重大紧急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解决,建立责任考核机制,表彰先进,对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理建议,追究工作责任;

(六)研究、分析信访工作中带有倾向性、苗头性、重复性的问题,对重大信访事项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向学校和有关部门(单位)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